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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老头乐扬州高速四大队接到群众报警,高速新扬高速扬州段超车道内出现一辆无牌低速“老头乐”缓慢行驶。超车车从处理由于车速极慢,道惊道驶与正常行驶车辆形成巨大速度差,现低极易引发连环交通事故。速跟随前巡逻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入被引导该车驶离主路。依法

经调查,老头乐驾驶人因不熟悉高速公路通行规则,高速行车途中盲目跟随前车,超车车从处理误从ETC专用通道驶入高速公路。道惊道驶该车辆最高时速不足70公里,现低属于依法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速跟随前车辆。鉴于驾驶人态度配合、入被未造成实际事故后果,交警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与批评教育,随后将车辆拖离高速现场。
据扬州交警通报,7月2日10时许,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接到紧急警情:新扬高速扬州段第一超车道内,有一辆无号牌四轮低速电动车正在慢速行驶。其车速远低于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标准,严重干扰主线车流秩序,极大增加了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接警后,正在路面巡逻的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赶赴事发路段进行排查处置。在新扬高速扬州段由南向北方向,民警精准锁定了涉事车辆。只见这辆低速四轮电动车长时间占用高速最左侧超车道,仅以约60公里/小时的速度缓慢前行,与高速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形成巨大速度差。过往车辆纷纷减速、变道甚至紧急避让,路面通行秩序一度混乱,随时可能引发追尾、剐蹭甚至多车连环事故。

民警在现场向当事人详细解读了低速电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相关法律规定。随后,民警将该低速四轮电动车妥善拖移至蜀岗收费站外广场的安全区域,彻底将其带离高速主线,消除了安全隐患。
扬州高速交警温馨提示:高速公路通行有明确的硬性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一律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老头乐”等低速电动车安全性能不达标,完全不具备高速通行条件,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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