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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近期正式修订了《旅客、航班海航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提前明确了一项重大利好政策:若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航班起飞时间提前,分钟无论提前时长多少,拒赔旅客均有权申请非自愿变更或全额退票。大学此举彻底废除了此前备受争议的生诉讼状“15分钟门槛”——即过去只有航班提前超过15分钟,旅客才能享受免费退改签服务。告赢

这一规则的新规根本性转变,源自广东金融学院一名大学生的出炉硬核维权。该生此前购买了深圳飞往呼和浩特的航班海航早班机票,海航临时通知将起飞时间提前10分钟。提前这一变动导致该生无法按原计划出行,分钟被迫在机场附近额外花费百余元住宿。拒赔当他向海航申请免费退改签或报销住宿损失时,大学遭到航司拒绝,生诉讼状理由正是“提前不足15分钟不予赔付”。
该学生认为,海航的条款存在严重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旅客若迟到,机票将被视为作废且不予退款;而航司单方面调整时刻表造成旅客不便,却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这种“只约束旅客,不约束航司”的做法,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2026年3月底,该学生正式向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包括赔偿住宿费及确认相关格式条款无效。案件受理后,经过多轮法律沟通与调解,海航最终选择让步。海航不仅全额赔付了该生的住宿费用,还公开承诺将于7月30日前完成运输规则的修订。
此案的胜诉在民航业引发了强烈的连锁反应。包括天津航空、春秋航空在内的多家航空公司迅速跟进,纷纷调整自身规定,取消或放宽航班提前变动的赔付门槛,标志着国内航司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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