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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车手互联网平台与社交群组中充斥着打着“高薪跑腿、犯罪轻松日结”幌子的车手兼职信息。部分群众受高额报酬诱惑,犯罪心存“未直接实施犯罪、车手跑腿无关紧要”的犯罪侥幸心理盲目接单,最终沦为黑灰产业链中的车手犯罪“车手”,不仅触碰法律红线,犯罪更面临刑事处罚。车手
所谓的犯罪“高薪代买黄金”绝非轻松兼职,而是车手犯罪分子洗白赃款的帮凶。不法分子为清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所得,犯罪往往以高额佣金招募人员代购黄金。车手利用黄金易变现的犯罪特性,通过拆分、车手转移涉案资金,实施典型的新型洗钱行为。此类交易酬劳畸高、操作隐秘,严重违背正常市场规律。综合各类异常情形,司法机关可依法认定行为人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从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跑腿代送两卡”并非简单的物流配送,而是为网络犯罪搭建作案通道。不法分子以“简单送卡、轻松赚钱”为噱头,招募人员转运、递送银行卡和电话卡。这些“两卡”多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的资金收付及通信联络,是网络犯罪的关键工具。鉴于酬劳虚高、交接隐秘及流转“两卡”等反常情形,可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仅以“单纯跑腿”或“不知情”进行辩解,若无充分证据支撑,无法免除法律责任。
接单配送藏毒包裹绝非普通跑腿,而是充当毒品贩运的“工具人”。部分外卖人员利用配送身份作掩护,多次运送毒品,甚至协助代收毒资,深度参与毒品交易全过程。此类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在此郑重提醒公众:务必警惕那些暗藏违法陷阱、报酬明显反常的跑腿兼职。请认清其中潜藏的法律风险,彻底摒弃“单纯代为跑腿不会触犯法律”的错误认知,切勿贪图高额佣金,以免沦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
最高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精准惩治跑腿类关联黑灰产犯罪,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深化案件溯源治理,切实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及社会安全稳定。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 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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