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7月5日讯 继4月24日沪深北交易所修订发布交易规则后,明天经过两个多月的股规T股技术与业务准备,A股交易新规将于7月6日(明日)起正式施行。则调整沪涨跌最后此次调整涉及涨跌幅限制、深主收盘交易机制、幅变分钟大宗交易时间及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多个维度。场内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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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沪深主板ST股涨跌幅限制调整至10%
自7月6日起,基金沪深交易所将主板ST、明天ST股票的股规T股价格涨跌幅限制由原来的5%上调至10%*,使其与主板普通股票的则调整沪涨跌最后涨跌幅限制保持一致。
- 现状对比:此前,深主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涨跌幅为5%,幅变分钟而主板普通股票为10%。场内撤单
- 监管意图:业内人士指出,基金统一主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明天旨在消除板块内的机制差异,提升市场定价效率,抑制过度投机炒作,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投资者提示:习惯以5%幅度判断ST股波动的投资者,需重新适应新的波动区间,注意风险控制。
2. 场内基金收盘最后三分钟禁止撤单
针对基金收盘交易机制,沪深交易所进行了优化,旨在与股票交易机制保持一致:
- 交易方式变更:基金收盘阶段的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产生。
- 撤单规则变化:
- 旧规:在14:57—15:00期间,投资者可提交限价或市价申报,未成交申报可撤销,交易实时连续进行。
- 新规:最后三分钟仅可提交限价申报,且不可撤单。所有委托将统一进入集合竞价撮合。
- 深交所特别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由原来的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3. 北交所新增严重异常波动认定标准
北交所明确了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情形及信息披露安排。若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3次同向异常波动;
- 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0%或-60%;
- 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0%或-75%。
针对上述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北交所将公布相关股票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以强化市场透明度。
4.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全面扩容
沪深交易所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适用范围从原有的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沪深两市ETF。
- 交易时间:15:05至15:30。
- 成交原则:成交价固定为当日收盘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逐笔连续撮合。
- 申报有效性:
- 买入限价低于收盘价的申报无效;
- 卖出限价高于收盘价的申报无效。
- 注:申报并不保证一定成交。
此外,北交所也将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但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7月6日暂不实施。
交易所表示,上述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交易时间,并便于中长期资金入市。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编辑:杨程 肖子琦
来源:综合新华网财经、中新经纬、公开资料
审核: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