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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邱延波
当善意遭遇算计,医生元退社会的加班救急信任基石便会悄然松动。
7月3日下午,转头整辽宁丹东。退款听一名7岁男孩在操场摔倒,信任导致门牙松动、丨中口腔出血。医生元退家长焦急地带着孩子求医,加班救急而接诊的转头整李医生此时已收拾好器械,正准备下班。退款听出于对孩子牙齿能否保住的信任担忧,家长恳请李医生伸出援手。丨中
李医生随即重新穿上白大褂,医生元退启动医疗设备。加班救急清创、转头整止血、消炎上药,并利用专业材料将松动的门牙牢固固定——这一系列专业操作耗时近一小时。最终收费300元,并反复叮嘱家长三天后复查。
然而,四天后家长再次出现,既非复查,亦非致谢,而是要求退费。理由竟是:“牙自己好了。”
协商无果后,家长选择报警。民警介入调解,李医生无奈之下退回了100元。
此事看似微小,却令人感到寒意。
因为这300元购买的并非“一颗自然愈合的牙齿”,而是医生牺牲休息时间换来的专业判断与及时干预。
面对门牙松动、满嘴鲜血的紧急情况,若无人及时清创、止血并固定,轻则引发感染发炎,重则导致牙齿脱落。牙齿之所以能“自愈”,恰恰是因为医生先为其提供了必要的医疗托底。将干预后的好转归功于“自愈”,是对医生专业价值的严重忽视。
医疗的本质,从来不仅仅是“治愈”,更多时候在于“阻断恶化”,在于“为身体自愈争取条件”。孩子的康复,是因为有人稳住了局面,而非什么都没做便等来的运气。
从法律层面审视,家长的诉求同样缺乏依据。
家长求医、医生接诊、实施治疗、收取费用——一个口头医疗服务合同已然履行完毕。《民法典》第509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李医生完成的清创、止血、固定及医嘱,无一缺失。合同既已履行完毕,费用理应结算。
更为关键的是《民法典》第7条确立的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家长此前苦苦哀求医生加班,无人强迫;孩子好转后,却扭头报警要求退费。这种行为,通俗而言,便是“过河拆桥”。
(图源:视觉中国)
法律上还有一个重要原则叫作“禁止反言”,其核心在于禁止当事人出尔反尔,以保护他人的合理信赖利益。这位家长的做法,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
或许,他并非存心讹诈,而是认知存在盲区:不懂医疗服务购买的是“过程”而非绝对的“结果”,不懂“自愈”背后隐藏着他人及时的托底价值。
认知有盲区,可以理解;但理解归理解,道理不能让步。否则,每一个“我不懂”都可能成为赖账的通行证。
真正让人心堵的,是那退回的100元。
民警或许也有难处。面对民事纠纷,一方情绪激动、不依不饶,另一方开设诊所、经不起天天被上门纠缠。调解旨在息事宁人,而非非黑即白的判决。在执法者眼中,退100元或许是成本最低的解法。
但是,这一退,退掉的是善意,退掉的是信任。
下一次再遇类似情况,李医生会不会犹豫几秒?刷到这条新闻的其他医生,在加班救人时会不会因此慢上半拍?
(图源:视觉中国)
这才是这件事真正的代价。不是100块钱,不是一桩小纠纷,而是一笔看不见的社会信任账。
今天退掉的100元,明天可能变成某扇深夜紧闭的门。今天“和稀泥”省下的麻烦,明天可能演变成一个求医无门的家庭悲剧。
执法不能只求表面平息矛盾。无原则的调解,实则是在纵容无理维权。
有人或许会说:“不就300块钱吗,至于吗?”
至于。
医疗行业有一句行话:“夜班最怕的不是抢救失败,而是抢救成功后被追责。”
这句话听起来夸张,但每一起“好心没好报”的事件,都是这句话的现实注脚。
当救人需要先计算“事后会不会被讹”,紧急救治的门槛就被无限抬高。最终,每一个可能需要帮助的人,都将成为这套逻辑的受害者。
善意如果被一次次的“和稀泥”消磨殆尽,最终吃亏的,是每一个普通人。
尊重别人的专业劳动,从来不是什么道德绑架,而是做人最基本的底线。
责任编辑: 刘亚鹏 UN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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