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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连续斗气别车5公里,性质恶劣,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立案调查

发帖时间:2026-07-17 18:56:33

近日,公交公里新疆乌什县公安局通报查处一起性质恶劣的司机事被“路怒”案件。一名城乡公交驾驶员因超车纠纷,连续立案对后方私家车实施恶意拦车、斗气调查连续别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别车该司机不仅因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被合并处罚,性质嫌寻衅滋更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恶劣

事件回顾:5公里路段持续“斗气”

事发当日,因涉在乌什县Y443乡道,公交公里一辆私家车尝试正常超车未果,司机事被意外引发前方城乡公交驾驶员不满。连续立案公交司机心生怨气,斗气调查随即展开长达5公里的别车危险报复行为:

  • 低速占道:公交车持续碾轧道路中心线低速行驶。
  • 频繁逆行:车辆频繁驶入对向车道,性质嫌寻衅滋刻意封堵后方车辆超车空间。恶劣
  • 无视安全:公交司机全然不顾车内乘客生命安全及道路整体通行秩序,一意孤行。

面对恶意阻拦,私家车驾驶人多次鸣笛提醒并主动礼让,但始终无法完成超车。该公交司机的举动严重威胁了道路通行安全。事后,私家车车主利用行车记录仪留存了完整视频证据并报警。

违法事实认定

交警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取证,逐一核实违法事实,确认该公交驾驶员存在以下五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2.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5. 不按规定会车。

处罚结果

目前,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作出如下处罚(所有处罚已合并执行):

违法行为罚款金额记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0元1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200元1分
妨碍安全驾驶行为180元3分
普通道路逆向行驶200元3分
不按规定会车100元-

刑事立案:
除行政处罚外,该驾驶员在公共道路上恶意拦车、故意别车,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乌什县公安局已依法予以立案,后续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处理。


来源:新京报、央视网
责任编辑:任业刚 UN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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