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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特务》突破了公共伦理与法律底线

发帖时间:2026-06-29 16:55:12

观看《抓特务》后的抓特直观感受令人错愕:与其说是在“抓特务”,不如说应该追究编剧与导演的共伦法律责任。

韩红呼吁北京各界“兄弟姐妹爷们娘们”去支持《抓特务》,理法律底这一举动不仅是抓特对她个人艺术判断的贬低,更是共伦对导演冯小刚专业操守的双重羞辱。

冯小刚早期的理法律底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时代红利。抓特彼时,共伦他凭借京式贫嘴和市井戏谑的理法律底叙事风格,填补了早期国产商业片的抓特审美空白,从而占据市场一席之地。共伦然而,理法律底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抓特到来,观众审美趋向深刻与理性,共伦浅层的理法律底语言幽默已失去市场价值,冯小刚的创作短板随之暴露。其后期作品口碑持续下滑,《老炮儿》剧情牵强、价值观陈旧,而新作《抓特务》更是突破了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沦为漠视公民基本权利的劣质作品。

该片最严重、最不可原谅的问题,并非叙事平庸或人物单薄,而是披着主旋律的外衣,歌颂程序违法的私自办案行为,暴露出主创团队严重的法律常识缺失。

影片中,基层民警在无任何立案手续、无审批流程、无实质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个人主观怀疑,便长年对普通公民实施跟踪、监视及私下盘问等私人化调查。这种行为完全脱离了法定执法体系,严重违规。

公权力执法的核心底线在于程序合法。公安机关的所有侦查核查行为,必须依规启动、执行并归档,严禁公职人员凭个人主观意愿随意开展执法调查。无依据、无流程的私自办案,本质上是滥用职权与违规执法。然而,影片却将此类行为包装成正义的职业坚守,不仅抹黑了正规公安执法体系,更向观众传递了错误的执法认知。

冯小刚或许会辩解:“我只是在叙述当年的事情,你为何不能用今天的认知来批评我对历史的再现?”

这种辩解忽视了公共展示背后的底层伦理与法律底线。

首先,再现历史是每个人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容侵犯。

其次,个体思维无罪。即便你认同私自办案,若仅停留在个人思维层面,那属于你的个体权利。但是,一旦进入公共展示领域,就必须遵守伦理底线。你可以拍摄战争片,但不能歌颂战争的残酷;你可以再现德国纳粹当年的行为,甚至内心表示认同,但一旦进行公共展示,你就不能歌颂纳粹。作为法西斯美学的巅峰之作,里芬斯塔尔的《奥林匹亚》和《意志的胜利》无法用“我只是记录历史”来为其辩护,除非全人类的伦理底线发生了根本性逆转。

你可以内心赞成裹小脚,也可以展示历史上的裹小脚现象,但若在公共展示中赞美裹小脚,那就是邪恶。

同理,你有权在内心赞成私自办案,但在进行公共展示时,必须坚守最基本的法治伦理:坚持无罪推定原则。公民享有隐私权、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非经法定事由与程序,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或监视。影片不能歌颂有罪推定,更不能美化违法执法。

中国电影之所以落后,并非差在艺术手段上,而是差在缺乏基本认知,违背常识与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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