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发表
你是爬否经历过这样的惊悚时刻:刚在直播间驻足片刻,推销短信便接踵而至;刚在视频评论区留言,小心陌生私信随即发来诱导链接。刚进光这绝非巧合,直播而是间隐你的个人信息已在无声无息中被非法抓取。
今天,私被“保密观”带你深入剖析相关案例,爬聚焦短视频平台直播间场景下的小心个人信息保护核心要点。
1. 技术作恶:自动化抓取用户画像
2024年3月至8月,魏某某与谭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直播租赁服务器并开发针对短视频平台直播间及粉丝群的间隐“截流”程序(如“客某多”“某猫”“抖某助手”等)。
* 作案手法:该软件能全程自动监控直播间,私被一旦有新用户进入,爬程序立即锁定目标,小心并迅速爬取用户主页数据,刚进光包括昵称、性别、所在城市、粉丝数、点赞数及个性签名等详细资料。
2. 层层分销:遍布全国的犯罪网络
魏某某、谭某某伙同一级代理洪某某、王某甲,通过周卡、月卡等形式在网络销售该软件,并发展下级代理。
* 涉案规模:案发前已出售“截流”程序10,000余份,覆盖全国18个省份。
* 非法所得:共计75万元。
* 分赃情况:
* 魏某某、谭某某:各分得25万元;
* 洪某某(一级代理):分得18万元;
* 王某甲(一级代理):分得7万元。
3. 下游帮凶:加价倒卖与支付结算
* 王某乙:5月至8月,从洪某某处购入程序后加价出售333份,获利3.948万元。
* 范某某:4月至8月,从洪某某处购入程序后加价出售34份,获利0.484万元。此外,范某某明知洪某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约定每日收取100元酬劳,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额外获利1.2万元。
4. 法律制裁
最终,南通市海门区法院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魏某某、谭某某、洪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三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三万元不等。其余三人适用缓刑,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近年来,利用“爬虫”技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案件频发。央视“3·15”晚会曾揭露不法分子通过“获客软件”疯狂窃取隐私的黑幕: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工具,是网络黑灰产的关键环节,其危害深远:
1. 犯罪助推器:为黑客攻击、数据窃取、网络诈骗等下游犯罪提供“钥匙”。
2. 安全隐忧:严重威胁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秩序扰乱:破坏正常的网络空间秩序。
数据安全需要平台、监管部门与用户的三方协同:

我是彤安心,“守护者小队”志愿者,时刻关注大家的隐私安全。在此提醒广大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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